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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一個月前,爸爸的一位好友:黃叔叔,說要送我一套西裝,作為勉勵我出社會工作的禮物。
所以,爸爸就帶我去西裝店挑選布料、套量、訂做。
爸爸怕買太貴、超過預算會不好意思,
因此想問老闆黃叔叔講定的價錢,但老闆說她不好意思說。
等到訂好西裝了,那想問這套西裝的價錢,老闆還是說她不能講。
然後,爸爸說西裝要包括背心,做 three pieces ,當時老闆也沒說什麼。
今天,要去拿衣服的時候,試穿完畢,覺得很合身、也很好看,
老闆才說,跟黃叔叔講定的預算,不包括那一件背心。
爸爸聽了當然是很不爽,因為當時說好要做 three pieces,
老闆並沒有說這不包括背心的價錢。
而且依照爸爸以前買無數多套西裝的經驗,都是有包括背心的。
老闆卻說,不不不,做背心是要加錢的,
而且黃叔叔在我們去訂做之前,就已經付錢給她了,
預算不包括背心,是 two pieces 的。
她後來也有去問黃叔叔,說我們有訂做背心,
她說黃叔叔跟她說,不不不,那筆錢不包括背心的。
那爸爸就問老闆上次訂做的時候,為什麼沒說黃叔叔已經付錢了?
老闆說,她以為爸爸知道,所以沒講。
所以,爸爸就帶我去西裝店挑選布料、套量、訂做。
爸爸怕買太貴、超過預算會不好意思,
因此想問老闆黃叔叔講定的價錢,但老闆說她不好意思說。
等到訂好西裝了,那想問這套西裝的價錢,老闆還是說她不能講。
然後,爸爸說西裝要包括背心,做 three pieces ,當時老闆也沒說什麼。
今天,要去拿衣服的時候,試穿完畢,覺得很合身、也很好看,
老闆才說,跟黃叔叔講定的預算,不包括那一件背心。
爸爸聽了當然是很不爽,因為當時說好要做 three pieces,
老闆並沒有說這不包括背心的價錢。
而且依照爸爸以前買無數多套西裝的經驗,都是有包括背心的。
老闆卻說,不不不,做背心是要加錢的,
而且黃叔叔在我們去訂做之前,就已經付錢給她了,
預算不包括背心,是 two pieces 的。
她後來也有去問黃叔叔,說我們有訂做背心,
她說黃叔叔跟她說,不不不,那筆錢不包括背心的。
那爸爸就問老闆上次訂做的時候,為什麼沒說黃叔叔已經付錢了?
老闆說,她以為爸爸知道,所以沒講。
爸爸又問,為何當初不說清楚黃叔叔那筆錢不包括背心?
老闆說她當時不知道爸爸跟黃叔叔之間的關係,怕破壞他們之間的關係,所以不好意思說。
爸爸說,當時不說清楚,現在才說,不是更傷害他們之間的關係嗎?
雙方就在你一言、我一語的僵持下,各自堅持己見,氣氛被搞得很不愉快... ...
* * * * *
事後回想這件事情,讓我聯想到在醫院職場上,一則極可能發生的故事。
假如今天有一位病人住院,我在多方考量下,很好心的想要幫他加注營養針,
結果事後病人出院,才知道這個營養針是要自費的,因為健保不給付。
那麼,他當然是會非常的不爽,說我事前為什麼沒有先告訴他,營養針是要自費的。
這個病人可能家境很貧窮,付不出營養針的錢;
當然也很有可能,他覺得我這個醫生是要藉著營養針的理由,去騙取他額外的費用。
我當然也可以有很多藉口,像是:
我怎麼知道你不知道打營養針是要自費的?
我幫你打營養針是為你好,當初你不想打為什麼不說?
我怕當時說出來怕傷感情,所以沒說......
當然,上述這些理由在火冒三丈的同時,只會火上加油,鬧得不可收拾而已。
現今,在『醫療等同服務業,病患等同消費者』的社會裡,
講求以客為尊,病患有「知」的權利,也與醫生站在同等地位參與治療決策。
因此,各種「告知、說明、衛教」的單張紛紛出籠,
更不免「侵入性檢查、藥物注射、自費項目、放棄急救」等各式各樣的同意書。
雙方說明、協定、畫押,這些步驟無形在醫生跟病人之間築出一道冷牆,
卻又是步步為營,防止日後醫療糾紛爆發的下下策!
反觀這一則『西裝事件』,
爸爸覺得老闆在取貨的時候才說預算不包括背心,聽起來,好像要騙取額外一筆的費用;
黃叔叔聽老闆說我們有訂背心,或許也會覺得老闆想多收他額外的費用,
所以說預算是 two pieces,不包括背心;
但老闆也是不甘示弱,覺得她是在為我們雙方著想,結果卻遭到誤解,心裡很委屈不平。
就這樣,誤會儼然形成。
在面對同一件事情的時候,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立場,都有不同的眼光,
如果各自都堅持自己是對的,
肯定是很難達到融洽的關係。
藉由這一則故事的啟示,求上帝在我的身上動工,
期許我自己在做人處事的時候,有溫柔、謙卑、智慧,
能將心比心、設身處地的為別人著想。
老闆說她當時不知道爸爸跟黃叔叔之間的關係,怕破壞他們之間的關係,所以不好意思說。
爸爸說,當時不說清楚,現在才說,不是更傷害他們之間的關係嗎?
雙方就在你一言、我一語的僵持下,各自堅持己見,氣氛被搞得很不愉快... ...
* * * * *
事後回想這件事情,讓我聯想到在醫院職場上,一則極可能發生的故事。
假如今天有一位病人住院,我在多方考量下,很好心的想要幫他加注營養針,
結果事後病人出院,才知道這個營養針是要自費的,因為健保不給付。
那麼,他當然是會非常的不爽,說我事前為什麼沒有先告訴他,營養針是要自費的。
這個病人可能家境很貧窮,付不出營養針的錢;
當然也很有可能,他覺得我這個醫生是要藉著營養針的理由,去騙取他額外的費用。
我當然也可以有很多藉口,像是:
我怎麼知道你不知道打營養針是要自費的?
我幫你打營養針是為你好,當初你不想打為什麼不說?
我怕當時說出來怕傷感情,所以沒說......
當然,上述這些理由在火冒三丈的同時,只會火上加油,鬧得不可收拾而已。
現今,在『醫療等同服務業,病患等同消費者』的社會裡,
講求以客為尊,病患有「知」的權利,也與醫生站在同等地位參與治療決策。
因此,各種「告知、說明、衛教」的單張紛紛出籠,
更不免「侵入性檢查、藥物注射、自費項目、放棄急救」等各式各樣的同意書。
雙方說明、協定、畫押,這些步驟無形在醫生跟病人之間築出一道冷牆,
卻又是步步為營,防止日後醫療糾紛爆發的下下策!
反觀這一則『西裝事件』,
爸爸覺得老闆在取貨的時候才說預算不包括背心,聽起來,好像要騙取額外一筆的費用;
黃叔叔聽老闆說我們有訂背心,或許也會覺得老闆想多收他額外的費用,
所以說預算是 two pieces,不包括背心;
但老闆也是不甘示弱,覺得她是在為我們雙方著想,結果卻遭到誤解,心裡很委屈不平。
就這樣,誤會儼然形成。
在面對同一件事情的時候,
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立場,都有不同的眼光,
如果各自都堅持自己是對的,
肯定是很難達到融洽的關係。
藉由這一則故事的啟示,求上帝在我的身上動工,
期許我自己在做人處事的時候,有溫柔、謙卑、智慧,
能將心比心、設身處地的為別人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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