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今天邱傳道的信息主題。
是關於新約聖經當中,耶穌的登山寶訓:
「律法不是行在禮儀上,而是要行在生命裡。」
 
* * * * *
 
當中提到兩個重點,是我感觸深刻的。
 
第一個是【論仇恨】。
 
舊約律法說:「不可殺人。」
但耶穌說:「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
意思是說:『向人 "動怒",也算是一種殺人!』
甚至,『讓人向你 "懷怨",也算是一種殺人!』
 
人,之所以會動怒、會懷怨,
是因為自己的權益受損,覺得自己被虧欠。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情緒開關】,
當你觸動他的時候,就會引起憤怒和懷怨。
可是,奇妙的是,每個人的開關不同,會被觸發的高度也不同。
 
以前一直以為,只要把自己的開關設定的高一點,就平安無事。
 
但,傳道說了一句深富哲理的話:
「你永遠不知道,有多少人等著你向他說一聲 "抱歉"。」
 
「也許某些地方,你認為沒什麼,可是在他人認為,就是 "有什麼"!
反過來,你認為 "有什麼" 的地方,別人可能也覺得沒什麼。」
 
你今天【殺人】了嗎?
 
「向人道歉,又怎麼樣。
道歉,不代表對方一定都是對的。
但,你只要求的是,是不是在自己的良心上,沒有虧欠。」
 
「你不用每天驚慌失措的害怕觸動別人的情緒開關,
【聖靈】自然會在適當的時候提醒你,你只要交託、順服....」
 
* * * * *
 
第二個是【論愛仇敵】。
 
耶穌為了不要世人「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他說了三個比喻。
 
「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這是一種以【愛】,來回報對方的作為。
前半部,是你被強迫的;後半部,則是你願意做的。
這...不容易!
 
需要把審判的權柄,完全交還給神!
 
這,需要靠著禱告!
不是禱告神去審判、懲罰你的仇敵。
而是,禱告神,去用愛澆灌他,使他回轉。
 
愛那不可愛的人,為他禱告。
 
* * * * *
 
So...每天都要問自己:
 
(1) 我有虧欠於人嗎?
(2) 我做的「已經夠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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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善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