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際醫學倫理規範,醫護人員應尊重病人權益,並對病人的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以病人的利益為依歸。雖然目前沒有對病人權利立法,但相關病人權利的規定,已分別規範於醫療法、醫師法、護理人員法等各類醫事法規中。另外隱私權被視為一種人格權,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有鑒於此,身為醫療工作者,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要熟悉病人的權利與義務喔!
 
一、病人的權利
(1) 醫療平等權
  係指每位病人對醫療資源所享有之權利應一律平等,不因性別、年齡、社經地位而有所不同。
(2) 知悉權
  醫生應善盡告知之責任,病人擁有知悉權,以了解病情之真相。
(3) 安全權
  提供安全的醫療照護環境。
(4) 同意權
  同意權乃指病人接受侵入性治療時,事先得到充分的說明後,表示同意接受該治療之權利。
(5) 選擇權
  病人有權選擇醫療機構、主治醫師或治療方式。
(6) 隱私權
  有關病人個人私生活事項不願為外人知悉者,應予保密。
(7) 求償權
  係指醫療過失的損害賠償。
(8) 醫療文件收取權
  醫療文件乃指醫師實施醫療行為時,所製作之書面紀錄,病人請求醫療機構發給時,除有法律規定外,不得拒絕。
(9) 醫療拒絕權
  病人具有接受或拒絕醫療的權利,此權利源於人格自主權。
(10) 醫療尊嚴權
  應尊重病人生命、人格、人性之尊嚴,以莊重敬肅之態度進行各種醫療照護活動。
 
二、病人的義務
(1) 誠實告知的義務
(2) 遵從醫療指示的義務
(3) 與醫護人員合作的義務
(4) 準時接受醫療的義務
(5) 維護自身健康的義務
(6) 遵守院方規定的義務
(7) 給付醫療費用的義務
 
以上是掃地的清潔阿嫂都必背的必考題喔! (洪P說的)
大家要是被抽到可別漏氣囉... (突然發現我很欠揍~~)
 
三、衛生署病人安全八大目標
(1) 提昇用藥安全
(2) 落實院內感染控制
(3) 提升手術正確性
(4) 提升病人辨識的正確性
(5) 預防病人跌倒
(6) 鼓勵異常事件通報
(7) 改善交接病人之溝通與安全
(8) 提升民眾參與病人安全
 960310 01阿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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